胡某是个90后,4年里,他共实施盗窃9次、抢劫6次。昨日,他因抢劫、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万元。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将在高墙内、铁窗下反思自己的人生。
2011年5月18日晚,刚满20岁的胡某潜入乳山市北江村一平房内,偷走房主一手提包,包里有900元钱,这是他人生中第一盗窃。第一次盗窃轻松得手,这让胡某尝到甜头,他的胆子渐渐大了起来。
后来,胡某从乳山来到威海“发展”,他先后潜入高区某电子厂宿舍和某小区实施盗窃,所得赃款全被他挥霍掉。在接下来的两年里,每当他手头紧便实施盗窃,然后将赃款挥霍掉,如此循环往复。前前后后,他共实施盗窃9起,案值达17796元。
小偷小摸已满足不了胡某膨胀的挥霍欲,从2014年起,他开始在夜幕掩护下实施抢劫。从2014年1月至当年4月间,他盯上深夜单独出行的女性,先后在高区恒瑞街、通化路附近采用背后捂嘴、按倒等方法进行抢劫,共实施抢劫6起,抢劫财物共计4381元。正当胡某以为自己会一直逍遥法外之时,他被高区警方抓获,后被高区检察机关起诉至高区人民法院。
高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做出了上述判决。
威海晚报记者 于欣欣 通讯员 许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