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男青年段某在公交车上打开手机录像功能,偷拍乘客程女士的“裙底风光”。程女士发现对方的不轨行为后,劈手夺过手机,报警后揪着他下了车。在派出所内,段某承认了偷拍他人隐私部位的违法事实,被环翠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日。
威海晚报记者 赵树一 通讯员 孙科
14日早上7时许,市民程女士和往常一样,登上37路公交车去单位上班。上车后,她把着扶手站在一个座位旁,坐在这个座位上的男青年抬头看了程女士一眼,程女士也没在意。当公交车行驶到市区望岛公交站点时,程女士偶然低头,发现有些不对劲儿,只见这名男青年的右手不是放在大腿上,而是向下伸。程女士以为这家伙想要非礼她,本能地向后退了一步,接着从挎包里掏出近视眼镜戴上一看,发现该男子手里拿着一部手机,正伸向自己的裙子底下,手机的摄像头朝上——这个动作明显是在偷拍啊!
程女士立马就火冒三丈,一把按住男青年的胳膊,将他手里的手机夺了过来,并大声质问道:“你在拍什么?”做贼心虚的男青年沉默不语,程女士就拨打了110报警。当公交车行驶至到南竹岛公交站点时,程女士揪着这名男青年下了车。过了几分钟,一辆警车驶来,将两人带到了派出所。
面对民警的查问,男青年自称姓段,乳山人。民警检查发现,他的手机里有4条视频,其中3条是当天偷拍的,还有一条是7月7日在37路公交车上偷拍另一名妇女裙底的视频。段某交代,他坐公交车去单位上班,正在座位上玩手机,发现站在他旁边的程女士穿着连衣裙,人挺漂亮,就起了色心,于是就趁没人注意时将手机录像功能打开,放低了位置开始偷拍,不料被程女士当场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