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7月15日讯(见习记者 孙业文) 近日,济南市民杨先生向本报反映,他从4S店全款买了一辆新车,车子在4S店存放期间被工作人员开出去给撞坏了,他要求更换一辆新车,却遭到了4S店的拒绝。杨先生不禁要问:车还没有提就被撞坏了,这样的事故车谁愿意开回家?
杨先生称,7月4日他花102100元在润华天众汽车4S店买了一辆新车,其中包括91600元购车费、5500元保险费、5000元导航仪费。“我女朋友最近刚找到工作,这辆车是买给她用的,她家住在济南大学附近,工作地点却在奥体中心。”杨先生称,他非常急着取车。
“当时4S店工作人员韩先生说是周末,车管所和银行都不上班,没法办理临时牌照,他周一出差有事情,最快也要到下周二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才能提车。”杨先生说,他同意了韩先生的建议,并把发票、收据、合同,包括车钥匙都留在了4S店,但他根据约好的时间去取车时,工作人员告知他临牌还没有办好。“周三工作人员打电话让我去办牌照,但是我临时有事去不了,工作人员就自己开车到车管所办理临时牌照。”杨先生称,时间过了不久,韩先生打电话告诉他车子出了事故,在车管所倒车时不小心撞了一辆沃尔沃,负全责。“我当时一听就蒙了,说我马上赶过去。”
据杨先生介绍,当他赶过去之后事故都已经处理完了,并且是走的杨先生的保险。杨先生认为,车辆买卖后并未交付,相应风险也未转移给他,应当由4S店承担。“要求解除买卖合同,4S店换一辆新车给我。”杨先生称,韩先生称只能为其更换原装保险杠并赔偿他200元钱,杨先生不能接受4S店提出的意见。
润华天众汽车4S店客服总监范女士称,公司有明确规定,公司员工不能开走客户的新车,并且没有免费办理临时牌照的业务。“公司办理临时牌照需要收取200元的手续费,并且有专门负责办理临时牌照的部门,我们不允许销售人员给客户办理临时牌照业务。”范女士称,韩先生与杨先生是朋友关系,她觉得员工的做法是违反公司规定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公司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韩先生表示,出事之后他心里也很内疚,一直与杨先生协调,但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车子的确是我开出去出的事故,这个责任由我个人来承担,与公司没有关系。”韩先生称,他愿意承担现金加汽车配件总计价值1000元的车辆损失费。
“我不能接受这样的条件,员工出了问题公司不可能一点责任都没有,我们是买的公司的车,不是个人的车。”杨先生称,要么给其退换车辆,要么赔偿他车辆损失费加误工费总计8000元。最后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杨先生准备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