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细则,明确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直接用于偿还公贷,将改变原来“先还钱再提钱”的流程。
记者了解到,济南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将于7月20日至10月31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全部冲还贷业务需实行网上预约办理。
公积金新政:账户余额可直接偿还贷款 无需“先还钱再提钱”
“冲还贷”业务,是指缴存职工可以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具体来说,按照现行政策,“公贷”职工如果想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还款,需要先筹措资金还贷款,然后再拿着相关凭证,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是,公积金新政“冲还贷”实施后,职工不需要提前筹措资金还贷款,而是可以直接利用现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有了冲还贷业务,将改变“先还钱再提钱”的流程,实际上就是解决了职工提前归还公贷需先垫付偿还资金的问题。
举例来说,王先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有8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偿还满一年,每年还款2万元,按照现行提取政策,王先生可按还贷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还款年度实际偿还的金额2万元,若想提取账户剩余6万元,需要先自筹6万元还贷,然后才能提取账户中的余额。但是,推行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后,王先生可以委托公积金中心提取公积金账户6万元直接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更有效的利用了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