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根据山东省纪委监察厅消息,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在未来的5个月里,持续清理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中的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问题。
这次清理的公款范围,主要是由财政保障、补助的各级党政机关及单位的资金,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管理的资金。清理的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中的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问题。
清理的内容包括:领导干部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向相关单位或者人员提出要求,未经集体决策或者招投标等公开方式存放公款,或者干预公款存放的集体决策和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干部在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直系亲属承揽存款提供便利的;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直系亲属承揽存款提供便利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直系亲属所服务的金融机构,参加本人所在单位(部门)、直接分管单位和下属单位公款存放招投标,或者作为集体决策备选金融机构,本人未主动报告并实行公务回避的;其他可能在公款存放中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禁止性情形的。
清理的方法步骤分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从目前开始到年底前完成。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切实抓好专项清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清理工作不走过场。各级财政、审计、国资、银监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查处并严格追究责任。(李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