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7月29日讯(YMG记者 庞磊 通讯员 潘琳)昨日,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莱阳市教育类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工作人员54名,要求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4类人员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8月6日--8月8日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根据招聘简章,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报考年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应聘者须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4类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包括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烟台市生源的2013-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
其他方面的报考要求还有,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8月6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1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8月6日--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是莱阳市教育体育局(莱阳市梅花街57号)平房会议室。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相关材料,请有意报考人员登录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核减的计划调整到同类别非定向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将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同一职位招聘2人或2人以上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