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8月10日讯 (记者 杜洪雷) 自8月10日开始, 济南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为期15天的全市娱乐场所集中检查, 其中以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为重点, 坚决杜绝裸体陪侍和淫秽表演、 卖淫嫖娼活动、 吸食、贩卖毒品和赌博现象。
近期, 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组织警力对全市娱乐服务场所进行了检查暗访。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场所 “黄赌毒” 现象有所回潮, 个别场所存在裸体陪侍行为, 甚至在包房内进行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 对此, 济南市公安局集中开展治安清查行动, 以 “黄赌毒” 等社会丑恶现象为打击重点, 强化治安管理力度, 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据了解, 治安支队四大队上半年共查处夜总会12起。 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目前少数夜总会为逃避涉黄违法犯罪, 呈现出更多方式、 更为隐蔽的特点。 夜总会涉黄犯罪从原来的场所内交易、 场所内实施卖淫行为到场所内交易、 出台实施卖淫活动。 除此之外, 场所设置内外监控、 暗室、 防盗门,安排人员望风, 防备查处手段屡见不鲜。
“少数夜总会将涉黄违法犯罪转入地下, 不公开开门营业, 而采取接待熟客、 熟客发展生客的方式, 甚至采取线下卖淫嫖娼、 网上交易钱财的方式来规避处罚。 ”该负责人称, 公安机关下一步将以夜总会为重点, 严厉开展打击涉黄违法犯罪活动。
对多次查处过的夜总会,公安机关将进行重点关注, 如果再次出现涉黄违法现象, 将进 行 更 加 严 厉 的 打 击 直 至 关停; 对多次举报的场所, 将联合分 县 市 局 进 行 经 常 性 巡 逻 查看, 防止出现涉黄违法现象。 除此之外, 针对利用网络开展涉黄违法犯罪的行为, 公安机关还将联合网警等相关部门, 对本市的夜总会开展联合检查。
此次集中检查的内容包括娱乐场所是否有涉黄涉毒等违法经营行为, 娱乐场所电视监控系统安装使用, 照明设施、 包厢 和 包 间 的 设 置 以 及 门 窗 使用, 娱乐场所内警示标志悬挂以 及 其 他 软 硬 件 设 施 达 标 情况。 对实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固定专人逐一落实; 对拒不整改的场所, 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一律责令停业整顿。
治安支队支队长张仁骏称, 场所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场所的治安管理, 严格落实责任, 因责任不落实导致本辖区 “黄赌毒” 违法犯罪活动泛滥的, 市局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