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晚报讯(记者 孙敏 通讯员 张明)最近有关“人社部下发通知,称9月3日放假期间工作可获双倍工资”的消息在网上引发热议。威海情况如何?1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9月3日放假期间工作,市民确实可按规定获双倍工资。
据介绍,根据人社部通知,在9月3日放假期间,,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也就是说,根据上述规定,威海职工在9月3日上班,单位需支付工资并安排补休,如不能补休,单位应支付职工200%工资报酬。
企业或者职工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热线进行咨询。如果企业违反上述规定,职工可以向我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威海劳动仲裁部门申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