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租房合同有示范文本可循了!7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获悉,济南市房管、工商两部门联合制定发布《济南市房屋租赁合同(征求意见稿)》,以此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明确房屋租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即日起至9月14日,市民如果对此有意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nfgcqc@163 .com(济南市房管局)或jngstk@163 .com(济南市工商局)。
齐鲁晚报记者 喻雯
原设计用于住的一间房为最小出租单位
目前在房屋租赁市场上,不少人尤其刚毕业工作的年轻人或实习生为了节省房租,多个人“群租”。记者调查发现,一套90平米的房子被隔成7间,一个床位就是一个家,一套房子可以住满20人。房门上的租金价目表与蜗居条件极不相符:四人间,每个床位的月租金是350元;双人间,每个床位月租金是400元;单人间600元……一整套房屋的租金算下来能接近八千元。租赁没有合同约定,房子“分割”后的潜在风险比较多。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商品房屋租赁,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本市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割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住宅不得擅自用于生产或餐饮、娱乐、网吧、旅馆等经营活动。
记者了解到,住建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早在2011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办法对市场中将房屋分拆、隔断的群租行为明令禁止,要求出租住房应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出租住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但是由于没有细化的配套措施出台,群租等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租房签订合同30日内到区房管部门备案
目前市民租房子,多数是通过中介,租赁合同也是由各家中介自行制定。每家约束的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都是参差不齐。尤其在一些私人门头的小中介,仅有简单的收据。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租赁双方出现问题,无论是哪一方都很难去维权。
对此,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应当到该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双方应按规定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备案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
设施损坏承租人代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市民在租房过程中,房子出现问题,比如屋顶漏水、下水道堵了等,是由房主维修还是租房的人来修,由于没有明确的要求约定,租赁双方经常会出现各种矛盾。
对此,征求意见稿第五条明确了“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租赁期间,该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出租人负责修复;出租人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承租人进行维修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修复。承租人不维修的,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定期(具体时间双方约定)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承租人应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