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北京白领苏女士从网上旗舰店抢了一条599元的羊绒裙,正喜忧参半地等着收货。便宜是便宜,但会不会是假货?就在“双十一”之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将网上销售假劣商品、网络侵权盗版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在“互联网+”时代,怎样才能让“李逵”打败“李鬼”,营造一个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
互联网侵权上升态势明显
假“李逵”也使两把板斧,左手是假货,右手则是侵权。
近年来,从韩寒诉百度公司侵权案、哥伦比亚等知名名牌对多家电商网站的侵权诉讼案,到百度杀毒与360安全软件之间的商业诋毁案,侵权涉及著作权、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等多个领域,互联网侵权屡见不鲜,且上升态势明显。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认为,互联网一方面使知识产权侵权形态多样化、隐蔽化、动态化,另一方面使侵权行为的认定、证据的取得、法律适用等面临着新的难题。
各方联动剑指“毒瘤”
对于网络假冒侵权这一“毒瘤”,打击从未停止。
今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提出,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安全。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提出更明确的打击目标。
记者了解到,在监管方式上,除了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已引入互联网打假;域名属地化、IP地址精细化管理和网站备案管理,推行网络实名制,推广使用电子标签等新措施,已全面展开。
阿里巴巴集团因假货而一再卷入舆论漩涡。鲜为人知的是,这家企业里,专职负责打假的员工已超过2000人,去年打假投入超过10亿元,删除的链接总数为1.3亿件。
如何破解网络打假难题?
上海市商业经济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齐晓斋认为,消费者应提高自己的保护意识,不能知假买假,为虎作伥;相关部门和企业也应给予消费者更多产品辨伪的宣传。
“线上打假主体多、力量散、效果微问题突出。”浙江杭州市质监局局长邵新华建议,尽快扩大电商平台和执法部门打假合作,推动主要电商平台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实现电子商务投诉举报、违法案件相关数据的互通及执法协作。
“针对利用微信、微博售假等新问题,需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柴海涛说,去年以来,商务部推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正着手建立全国侵权假冒“黑名单”数据库,将适时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据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延伸阅读
网络维权小秘诀
网上买到假货,起诉谁更方便?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遭遇假货,既可以向销售者索赔,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索赔,还可以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网购遇到假货,去哪儿起诉更方便?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网购产品遇到假货,消费者一般可以在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就是说,消费者可以“不出家门”就让违法者遭到制裁。“一经拍得概不退货”规定是否有效?
此类格式条款,一般应为无效,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上述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