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1月19日讯(记者 贺辉)今天上午,大众网记者从济南市停车办获悉,在路外停车场基本满足停车需求的区域,下一步将逐步撤销路边停车位。继山东书城周边的胜利大街两侧泊位取消后,燕山中学附近路边泊位不久后也将取消。同时停车办明确表示,路边停车收费只是公共资源占用费,收费员不负责看管车辆。
路边停车位将逐步减少 停车“先路外、后路内”
今天上午,济南市停车办专职副主任韩军庆介绍,济南的停车泊位构成遵循“配建泊位为主,公共泊位为辅,道路泊位为补充”的原则,三者的占比应分别为80%、15%、5%。但目前,公共停车泊位的比例仅占全部停车位的4.85%,大大低于15%的目标。因此,公共停车场将是下一步的重点建设方向。
就路边停车位来说,目前济南市的路边停车位占比基本达到了5%的目标。同时,根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等法规要求,“新建公共停车场正式营业后,如停车场停车泊位未饱和,应逐步减少周边路内停车泊位。”“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300m以内,路外停车场已经满足本区域停车需求时,不应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以山东书城为例,书城正式营业后对外开放了782个地下停车位,完全能够满足来消费的市民停车需求。因此,原来设在胜利大街经九路以南的82个路边泊位被全部撤除,再在这里停车将被贴罚单。
情况类似的还有燕山中学附近的路边停车位。燕山中学的地下公共停车场建成后,可提供520个车位。但停车场目前利用率并不高,白天利用仅60%,夜间也只有80%。与之形成反差的是,周边道路停车位却始终处于超饱和状态。
停车办工作人员介绍,这一现象与市民的停车习惯有关,多数人为图方便不愿把车开到地下停放,这一做法降低了道路通行能力。为了进一步缓解燕山中学附近的交通拥堵,市停车办下一步将取缔燕山地下停车场周边的的路边停车位,恢复其道路通行功能。
韩军庆介绍说,路边停车位只是配建停车场与公共停车场的补充,建议市民优先考虑路外停车,养成“先路外、后路内”的文明停车习惯。
路边车位只收费不负责看管 车辆被刮蹭收费员不担责
11月4日,济南市民赵女士带着女儿到新世界商城买东西时,把车停在了马鞍山路的路边泊位上。等买完东西回来,赵女士发现自己的车左前侧叶子板被刮蹭了一道,差点就露出底漆了。明明交了停车费,为什么还被刮蹭了?赵女士找到停车收费员讨要说法,收费员却称自己没有看管义务,停车费要照交不误。
路边停车交费后还是被刮蹭了,收费员有没有看管责任?今天上午济南市停车办给出了明确答复:道路停车费只是公共资源占用费,并非看管费用。韩军庆介绍,道路停车受费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费用支出也主要用于城市道路秩序的维护、公共停车场建设等。
今天下午,市民小陈把车停到了纬一路的路边收费车位上,收费员随即递给小陈一张停车计时卡,背面的声明项中明确写着:“此费用为公共资源占有使用费,公司无看管责任,如车辆出现碰撞、刮擦、丢失等现象公司不予赔偿。”
“看管费是一个民法上的概念,其对应的主要义务是收费人照管好车主的车辆。”韩军庆说,收费人员在停车过程中主要义务是协助车主按照停车管理要求停放好车辆,在遇有车辆刮擦和损坏时协助车主寻找证据。
大众网记者查询了国内其它城市公开见诸媒体的的类似案例,发现收费员、收费公司面对车辆被刮蹭碰撞等纠纷时,基本都以上述免责声明为由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