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三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现场
大众网德州12月29日讯(记者 翟岩)12月29日上午,德州市三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举行,25位听证代表对两个阶梯水价方案进行听证。本网记者正在听证会现场,关注德州中心城区市民用水价格调整。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要求,结合企业供水成本监审情况,考虑居民用水习惯和实际承受能力,参照省内其他市的做法,依据 2014年“三区”居民用水量,拟定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两个方案。
方案一:阶梯水量设置:第一级水量为年用水量125立方米及以下,覆盖区域内87.65 %的居民家庭用户;第二级水量为125—180立方米(含),覆盖区域内95.83 %的居民家庭用户;第三级水量为180立方米以上部分。
阶梯水价设置:第一级基本水价1.7元/立方米不变,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1:1.4:2.8确定,即一、二、三级基本水价分别为1.7元/立方米、2.38元/立方米、4.76元/立方米,加上水资源费0.25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元/立方米,实际综合水价为第一级水价2.95元/立方米、第二级水价3.63元/立方米、第三级水价6.01元/立方米。
方案二:阶梯水量设置:第一级水量为年用水量144立方米及以下,覆盖区域内90.67%的居民家庭用户;第二级水量为144—180立方米(含),覆盖区域内95.83%的居民家庭用户;第三级水量为180立方米以上部分。
阶梯水价设置:第一级基本水价1.7元/立方米不变,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1:1.5:3确定,即一、二、三级基本水价分别为1.7元/立方米、2.55元/立方米、5.10元/立方米,加上水资源费0.25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元/立方米,实际综合水价为第一级水价2.95元/立方米、第二级水价3.80元/立方米、第三级水价6.35元/立方米。
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实施范围为“三区”(德城区、运河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实行一户一表改造且由供水单位直接抄表到户的用户。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用户水价政策。对尚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一年内执行第一阶梯水价。对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主要包括学校、养老机构、居委会的工作场所及非经营性公益服务设施、城乡居民住宅小区绿化等),不实行阶梯水价,供水价格在第一阶梯综合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15元。
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保家庭实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优惠政策,即每户年用水量在第一级水量(含)以内的,综合水价仍为1.95元/立方米,超过年用水量第一级水量的,按照普通居民用户阶梯水价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