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月1日讯(YMG记者 庞磊)2015年最后一天,省教育厅发文称,自2016年起,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一年举办2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1次,考试时间以国家公布的时间为准。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报考。
自2013年起,我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自2014年开始,我省每年上半年集中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和认定工作,下半不进行考试及认定工作。且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执行国家考试标准,使用国家考试大纲,由国家统一命题,不指定考试用书。
今年,我省除增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次数外,还将师范类毕业生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范围。
为方便考生报考,自今年起,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环节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面试和资格认定时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各级认定机构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