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近日,莱芜市委11名常委带队,分别到全市2个区、3个市属经济园区和12个市直部门单位,对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莱芜市委把这次检查作为落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举措,市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市纪委积极协助市委抓好责任制检查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各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入了解被检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这次检查在各级各部门单位开展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规范选人用人,防止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严格正风肃纪,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强化源头预防,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情况;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情况;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廉洁自律,发挥表率示范作用情况。二是纪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包括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情况;维护党的纪律情况;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加强党的纪律审查、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情况;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情况。
检查情况及反馈意见将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向被检查单位书面反馈,并以适当形式向全市通报。市委将加强跟踪督查,督促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检查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莱芜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