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各级党委、纪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省委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省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由省委常委和省政府党员副省长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检查;定期召开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和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推动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合力。省委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巡视重要内容,开展6轮巡视,发现一大批问题线索,“利剑”作用更加凸显。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省纪委常委与55名市厅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在4个市、70个县(市、区)开展述廉述责试点工作。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必追究。各市和省直部门党委(党组)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问责力度,强化“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实。2015年,全省共对1036人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党纪政纪处分257人;省纪委分4批通报典型问题16起,进一步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态度和强烈信号。(山东台 廖亮 杜善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