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3月11日讯(记者 张鹏)今天上午,大众网记者从菏泽市物价局了解到,今年,菏泽将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和收费许可证核发工作,收费单位需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
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检制度 变事前监管为事中事后监管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收费许可证制度自1987年起在各地开始试行,1993年我国明文规定收费单位必须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坚持持证收费。20多年来,收费许可证是收费单位合法收费的凭证,发证范围主要是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非企业组织。
菏泽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并不代表物价部门不对收费单位进行监管,而是变事前监管为事中、事后监管,这也是菏泽物价部门积极推进简政放权的直观体现。
收费单位需及时报告收费情况 不按规定收费将严肃查处
据介绍,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之后,市物价、财政部门将建立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收费政策及执行情况评估制度,进一步强化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
另外,收费单位要建立收费台账制度,每年5月底前向同级价格部门、财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对不报送资料或不如实申报资料的单位,市物价部门将进行重点检查,对不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市、县(市、区)各级物价部门需要对收费单位报送的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进行汇总,并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金额等进行统计分析,撰写收费统计分析报告,分别于每年7月10日和7月1日前报上一级物价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