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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检察日报》头版图片新闻又一次刊登单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企业服务复工复产信息
大众网·海报新闻菏泽3月20日讯(记者 聂冬梅)3月15日《检察日报》头版以《检察长开会“比”短板》为题,刊登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务虚会议并配短评《为“比”短板点个赞》;3月18日,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抗诉,被告人被取消从宽》再次登上《检察日报》头版;3月19日,《检察日报》头版图片新闻又一次刊登单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企业服务复工复产信息……一周之内,为何最高检机关报《检察日报》给了菏泽三次头版?菏泽检察工作连续登上头版的背后,是检察业务和宣传工作共同促进的集中体现。
“加强、创新检察宣传绝不仅是写文章,背后是检察工作的进展和能力的提升,只有首先做深做实做好检察‘本体’工作,才能提炼、创作出更多宣传‘精品’。”对于做好检察新闻宣传工作,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新建有着自己的心得。据悉,今年以来,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本’在检察工作、‘要’在检察文化、‘效’在新闻宣传”的要求,突出抓好案件质量关。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每次党组会,强调案件质量已成为各位班子成员的必谈内容。围绕做好检察产品质量管控这篇大文章,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严把“市场”需求关、“产品”管控关、“质量”反馈关,先后下发了《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业务分析研判会商工作办法》等多个制度文件。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菏泽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最高检、省院工作要求,自觉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一体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紧紧抓住有效监管这个关键,紧盯案件办理各个环节,紧盯“案-件”比,通过每月对核心数据、流程监控和检察官办案情况进行通报。不久前,以市检察院名义印发了今年1至2月份各县区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分析,对案件流程监控情况进行了通报,详实的数据让每个办案人员都能看到所办案件中的短板和不足,合理化的意见建议,让各业务部门能够及时动态调整目标任务,助推案件质量提升。
成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全省首例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定陶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菏泽市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案、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全市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后又上诉的抗诉案……今年以来,“全省首个”“全市首例”的字眼,已经多次成为菏泽检察的“标签”并受到省院关注,学、用、办精品案例、典型案例,正逐渐成为菏检人的业务精神。与此同时,大量的精品案件也为菏泽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真正成了有源之水、有本之木,与检察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助力菏泽检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为了实现检察工作“效”的最大化,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党组成员负责把关分管部门所供稿件,新闻宣传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大宣传格局,推动新闻宣传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先后研究制定出台了《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新闻宣传联络员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文件,为保障作品数量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在此基础上,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全媒体时代宣传工作的现实路径,准确把握受众群体的思维方式、语言习惯和阅读喜好,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创新表达方式和技术手段,推出了一批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新闻产品。近期推出的“与菏泽检察官一起,向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说NO!”公益诉讼小剧场、“3·15菏泽检察这首rap教你正确维权!”短视频被最高检微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号转载推广,同时被正义网、大众网等多家媒体转载,赢得了众多网友和省人大代表的点赞。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下一步菏泽检察机关将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期待,坚持有效传播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努力实现检察新闻宣传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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