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面向社会选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2024-09-25 08:15: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周琛

  大众网记者 周琛 菏泽报道

  9月24日,菏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主持召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清理复核及征集选聘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记者从会上获悉,为更好发挥评审专家决策支撑作用,提高采购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目前,菏泽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清理复核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并通过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公众号、山东通等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选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人应于9月30日前携带专家申请表、单位推荐确认函等材料,前往牡丹区中华路2626号市财政局8楼808室政府采购监管科报名,只要申报人员年龄不超过63周岁,且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那么无论是单位在职人员,还是已退休人员,都在申报的范围。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清理复核

  本次清理复核主要面向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的专家,包括因未参与培训、涉及投诉举报等情形被暂停抽取资格的入库专家。本次清理活动截止到2024年10月25日,逾期未有效提交相关资料的,将停止其评审专家抽取资格。

  社保信息。入库专家所在单位应当以缴纳社保的部门单位为准。

  评审专业。近期,山东省新修订了评审专家专业分类目录,入库专家需结合自身从事工作,根据专业分类目录选择相应的评审专业,最多不超过3个。

  职称资格。入库专家应当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同等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并在相关领域工作。

  单位确认。入库专家所在单位应当对专家专业能力和道德品行等综合行为进行评价确认,并出具单位推荐确认函。

  回避单位。入库专家应如实填写所在单位、兼职单位,三年内担任过董事、监事或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企业。这些信息将作为以后抽取专家时的回避依据。

  另外,凡是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公共决策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并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理处罚,或因个人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专家,财政部门核实确认相关信息后予以清理出库。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选聘工作

  本次征集选聘工作面向全社会有意向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专业人才。

  菏泽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勇对征集条件进行了介绍,申请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并在相关领域工作;熟悉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掌握申请评审专业相关的市场情况,能够胜任政府采购项目论证、评审、验收及咨询等相关工作;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3年内,未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公共决策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失信行为以及被解聘专家资格等情况;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够适应远程异地评审等电子化评审工作要求,独立、熟练完成评审工作等。

  此次征集时间为9月9日—10月25日。申请人应于9月30日前携带专家申请表、单位推荐确认函等材料,前往牡丹区中华路2626号市财政局8楼808室政府采购监管科报名。市财政局将于10月13日前后对所有申请人统一组织测评,测评通过后为申请人开设账号。

  申请人完善信息提交后,市财政局10月25日前对申请人上报信息和材料进行集中初审确认,确认无异议后,报送山东省财政厅集中会审。

  经过山东省财政厅审核入库的人员,即视为被选聘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在“山东政府采购网”评审专家库系统内签署专家个人承诺书,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

  山东省财政厅将于10月底前组织拟聘人员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培训及测试。通过测试的,赋予专家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抽取资格。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科长魏波对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劳务报酬进行了介绍。评审时间不满3小时的,劳务报酬为400元/人;评审时间超过3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增加100元/人(增加时间超过30 分钟但不足1个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的,按50元/人计算)。评审时间需跨日的,从次日起的评审费用每人每小时按照100元支付。

初审编辑:刘亚

责任编辑: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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