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郝丕进(左)、副调研员张策(右)在查看网友发的帖子
交流现场
大众网菏泽12月20日讯(记者 田兴)今天上午,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郝丕进携相关科室人员上线大众论坛(http://bbs.dzwww.com/thread-45979573-1-1.html)同网友进行在线交流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大众论坛向“最美公交司机”李福振致敬。
致敬李福振同志 食药监局的人情味交流获网友赞许
“今天上午9:00召开菏泽最美公交司机李福振同志追悼会,在此向李师傅致敬。”在交流活动的开篇词中,郝丕进特别嘱咐。
这句人情味十足的问候,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共鸣。
网友“青生霞”紧接着发帖致敬李福振:本来很想去的,因为上班没有成行。向平凡却伟大的灵魂致意,希望人们能从中净化心灵。
网友“人文学院”一起响应食药局:向最美司机李师傅致敬!
网友“苏小水”发帖称,昨天在微信上看了公交师傅的视频,这种事情发生到自己身边,真的是非常受冲击啊,最美师傅,我要学一些危急时刻救人的知识,人生也真是非常的短暂呢,不要虚妄的活着世上,感谢李师傅。
网友“老白的酒”发帖称,越来越觉得咱们食药局接地气了,做的很棒!为李师傅致敬,让人感动啊!
食药监局抽检中未发现粉条掺胶现象 网友若买到请拨12331
网友“喜欢清静”发帖问:“冬季大家吃饭白菜粉条特别多,现在市场上粉条有参胶的,吃了这样的粉条有毒害吗?”
对此,菏泽食药监局发帖回应,据食药监局的抽检和检查来看,现在掺胶这种现象基本不存在。因为所用淀粉现在主要是从越南和泰国进口过来的木薯粉,也是淀粉的一种,加入这种原料后,粉条筋道,也不易折断,目前主要是这种情况。
网友“小蚂蚁521” 发帖问,如果买到了掺胶现象应该怎么办?
对此,菏泽食药监局回应称,网友要把购买地点、经营者信息向12331举报,食药监部门将及时安排抽检,发现问题依法查处,给大家一个交代。
开药店向县区局申请即可办理 药品广告发布须取得文号
网友“拼了双十一”发帖:“牡丹区的伙计想开个药店,是去菏泽办还是牡丹区办?”
对此,菏泽食药监局回应称,菏泽市局自2014年9月1日起,将药品经营许可证(单体零售)、药品经营许可证(连锁门店)的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5项行政审批事项交由各县区局办理。单体药店及连锁零售门店的核发可以去牡丹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网友“巨野永丰塔”发帖反应电视上经常播放药品广告,说药怎么好,是不是真的像他们说的那样。食药监局局有这权利监督他们吗?
对此,菏泽市食药监局回应称,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审查批准的药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检查。对违法发布的药品广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
交流时间有变动 食药监局每周六上午10点-11点准时上线
现在是隆冬季节,天气寒冷,考虑到网友的作息时间,食药监局的在线交流时间调整到每周六上午10:00-11:00,望各位网友朋友们转而告之。
网友如有更多的意见或想了解更多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请关注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菏泽食品药品安全”(微信号hz12331)、官方微博(新浪)“菏泽食品药品监管”,也可随时通过微信、12331热线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到hzfda12331@126.com 进行投诉、咨询、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