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扼住食品安全之咽喉
2011-07-26 12:36:00
作者:丁厚勤
来源:
三聚氰胺、瘦肉精、染色馒头、膨大素……当前,不断涌现的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猛烈地冲击着人们敏感的神经。
——我市质监部门确保食品生产质量安全 三聚氰胺、瘦肉精、染色馒头、膨大素……当前,不断涌现的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猛烈地冲击着人们敏感的神经。 尽管在菏泽,近年来并未出现此类骇人听闻的事件,但是“我们还能吃什么”的疑问始终盘旋在人们的脑海中。 以监管之力,打消群众疑虑,最大程度上保障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所在。正是基于这样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市质监部门用市场准入实现事前把关,用日常监管实现过程监督,用隐患排查实现超前预警,用抽样检验实现事后评价,牢牢地扼住了食品安全的咽喉。 高压监管 早在2005年,我市在市、县两级质监局成立了食品生产监管科,具体负责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从调查摸底入手,建立了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档案,并以此为基础,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严把市场准入。按照“四严”要求,把好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关,守住安全第一道屏障。 加强企业培训。每年对食品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加强年度审查。每年都要对获证企业进行计量器具检定、产品质量检验、产品标准执行,以确保其保持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 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了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打造良好环境。 提升监管能力。质检局建立了内部食品监管责任制,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开展食品预警机制,对食品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努力提升食品检测水平,并建立了山东省食品检验通用实验室,食品检验能力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证。 防患未然 尽管我市目前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没有发生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和区域性质量问题,但从食品生产质量上看,形势不容乐观,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大的问题。 我市大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规模小,设备陈旧落后,在食品质量要求越来越严的情况下,现在的设备和条件很难达到产品全部合格。加之部分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不落实,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很大。 食品小作坊监管难度大。虽然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对个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了分工,但仍存在责任界定不清的情况,监管难度大。 区域性的食品安全问题正在形成。某些食品已形成一家一户区域性生产规模,而这些家庭作坊式的生产,卫生条件差,又往往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造成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 为防患未然,我市就以上问题严抓整治、各个击破。市质监局积极引导食品小企业发展壮大,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改善生产条件,尽快把企业做强做大;加大区域整治力度,彻底解决区域性生产质量安全隐患;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做到职责分工,对已经明确的问题和尚不确定的问题双管齐下,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力争企业自律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食安民安 目前,我市有9家食品企业的9个产品获得山东名牌,16家食品企业通过了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目前,我市有9家食品企业的9个产品获得山东名牌,16家食品企业通过了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 在去年的山东省食品抽检中,共抽检我市乳制品、肉制品、蛋制品、小麦粉、实用植物油、白酒、罐头等27类食品计414批次,批次合格率为83.57%;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9.61%。综合质量列全省第7位。 在菏泽市2010年食品抽检中,全市共抽检33类食品856批次,批次合格率为85.16%;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6.92%。 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抽检酒类、肉制品、速冻食品、酱油、食醋等10类食品123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5.12%;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5.93%。 监督抽查结果表明,我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合格率逐年上升,不合格产品主要集中在小型食品企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消除“食”面埋伏的安全隐患,保证民众吃得放心,我市质监部门严防死守,树立起一道食品安全的屏障。 记者 丁厚勤
(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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