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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中院:打造商事审判工作的“快车道”

2013-10-28 14:05:00 作者:王 群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近年来,菏泽中级人民法院以“四个一工程”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高快好省办案、严格公正司法为重点,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加强商事审判管理和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为促进菏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大众网菏泽10月28日讯(通讯员 王 群)近年来,菏泽中级人民法院以“四个一工程”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高快好省办案、严格公正司法为重点,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加强商事审判管理和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为促进菏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坚持能动司法,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商事审判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能,担负着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本职责。为此,菏泽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为国有或集体企业发展、为保障金融建设、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民营企业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并召开相应的座谈会,向积极运用司法手段调节经济关系,为促进经济发展清障解难。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应对金融危机、化解经营风险、推动调结构转方式的独特作用。着眼定纷止争,组织商事审判庭深入开展进企业送法活动,充分运用司法手段调处涉诉纠纷,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通过法官送法进企业的新形式,使法院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得到扎实推进,使法官主动为全市企业和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坚持和谐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调解和判决是人民法院解决社会纠纷的重要方式。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遵循商事活动讲求效率和利益最大化的价值规律,积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稳妥处理各类商事纠纷案件。通过耐心细致做当事人的工作,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经济纠纷,维护了人民内部团结,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同时对当事人不愿调解、不能够调解的及时判决,绝不以拖促调,久调不决,以实现商事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公正司法,强化审判质量效率管理

     

      坚持“高快好省”、“公正高效”地审理每一起商事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和效率关一直是菏泽中级人民法院的基本要求。法院成立了商事案件理论研讨小组,从案件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案件质量。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制定并实行了案件警示督办制度,对已临近或超过审限的商事案件或者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项进行督促办理,对年内出现两次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审结案件的办案人员及时谈话并出台惩罚措施,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多措并举,推动商事审判工作不断取得进步

     

      商事审判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司法公正这条主线,采取提升法官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加强审判监督等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做到实体裁判公正,办案程序高效,裁判文书规范,管理机制健全,办案效果良好。严格贯彻落实“法律释明、判后答疑”的原则,所有的商事案件裁判文书均实行法律后附制度,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努力实现司法公正,树立法院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形象。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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