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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中院:预防校园性侵 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2014-06-30 16:14:00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作者:王群 于莉
近年来,校园性侵事件频发,极大危害了社会的安定,对青少年的身心产生了恶性影响。为预防校园性侵案件发生,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近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向辖区内小学、教育局等机构发出预防性司法建议书,并通过送法入校、上门座谈、当面建议等方式帮助学校、师生共同防范校园性侵案件的发生。

      大众网菏泽6月30日讯(通讯员 王群 于莉)近年来,校园性侵事件频发,极大危害了社会的安定,对青少年的身心产生了恶性影响。为预防校园性侵案件发生,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近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向辖区内小学、教育局等机构发出预防性司法建议书,并通过送法入校、上门座谈、当面建议等方式帮助学校、师生共同防范校园性侵案件的发生。

     

      完善校内外安保工作

     

      实行出入校园实名登记等措施,增派安保人员,完善电子监控,尽谨慎管理之义务,防伤害于未然。

     

      规范教师的日常行为

     

      教师应在公共场合对学生进行辅导或谈话,有必要单独留下学生时,应事先通知家长或报学校备案。

     

      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开设系统的性教育课程,并将性侵防范教育纳入其中;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通过开设校园法律讲座、现场模拟教学、邀请女性司法人员讲解安全知识等形式,告知青少年不伤害别人,同时保护自己远离危险和伤害。

     

      重视心理疏导工作

     

      关注青少年尤其是受侵害学生的心理健康,通过其情绪和行为的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并安排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老师或经验丰富的心理咨询师进行疏导,帮助其排解自卑、恐惧、压抑等不良情绪,培养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心态。

     

      正确理性处理类似事件

     

      学校和家长要改变“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思想,在事件发生后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注重保护受侵害学生的隐私,不向无关者透露受害者的姓名及相关案情信息,防止其受到二次伤害。

     

      司法建议发出后,收到了学校与教育主管机构的积极回馈,纷纷表示要积极采取措施,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责任编辑:刘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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