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1月12日讯(记者 张媛媛)定陶县一公职人员乘单位公车到菏泽参加朋友私人宴请,在距离酒店约100米远的地方下车步行,还是未避开纪委监督。近日,菏泽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其中两起公车私用。
牡丹区粮食局局长、党委书记冯勋波超标准接待问题。2015年12月1日晚,牡丹区粮食局在菏泽市柏青大酒店接待5名客商时,冯勋波安排6人陪餐,超过规定陪餐人数;餐费标准每人128元,烟酒1050元,超过规定接待标准,其行为构成违反廉洁自律错误,给予冯勋波党内警告处分。
牡丹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胡尊博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1月30日晚,胡尊博乘坐本单位公车去牡丹区中和路铜火锅饭店吃饭,其行为构成违反廉洁自律错误,给予胡尊博党内警告处分。
定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毕国胜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2月1日晚,毕国胜乘坐本单位公车去菏泽市蓝海至尊酒店参加朋友私人宴请,在距离该酒店约100米远的地方,毕国胜一行下车步行至酒店,司机将车停放在牡丹大酒店院内,毕国胜行为构成违反廉洁自律错误,给予毕国胜党内警告处分。
定陶县仿山镇原宣传委员孔艳违规发放福利问题。孔艳在任仿山镇党委宣传委员分管计生工作期间,该镇计生办于2013年、2014年违规发放福利共计5990元,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给予孔艳党内警告处分。
郓城县唐塔街道办事处罗庄教学点负责人王秋霞为其儿子大操大办婚宴问题。2015年9月28日,王秋霞大操大办儿子婚宴,邀请非亲属人员参加,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了公务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规定,给予王秋霞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