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截图20181226150049.jpg

电轿属于机动车 单县一男子酒后驾驶电动车被罚

2018-12-26 14:59:00 来源: 大众网菏泽·海报新闻 作者: 张宁 陈清鑫

单县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员进行酒精测试

驾驶人彭某君每100ml血液中含有酒精42.6mg

驾驶人彭某君接受处罚

  大众网菏泽·海报新闻12月26日讯(记者 张宁 通讯员 陈清鑫)酒后驾驶危险性极大,随着单县交警大队查处酒驾的力度加大,群众自我意识提高,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市民越来越少,但,机动车不能驾驶,开电轿算不算酒驾?12月24日,单县交警大队对一酒后驾驶电动轿车的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记者从单县交警大队了解到,12月24日下午,彭某君驾驶一辆黄色小型电动轿车行驶至终兴至张集路段6公里处,被正在进行重点违法行为治理的单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查获。经过酒精测试,驾驶人彭某君每100ml血液中含有酒精42.6mg,属饮酒后驾驶车辆。在对彭某君进行信息查询时,发现其曾拥有C4驾驶证已被注销。

  单县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给予彭某君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处以1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100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最高时速、空车质量等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交通工具。彭某君所驾驶的黄色小型电动轿车以及目前市面上所出售的超标电动车都不符合非机动车的相关规定,符合机动车类的相关规定,即属于机动车,所以,饮酒后驾驶电动车也属于酒驾,同样面临法律的严处。

责任编辑:张媛媛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