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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租房客原是“三只手” 开发区民警当场捉盗

2011-09-28 17:44:00 作者:荆鹏飞 李增强 来源:大众网
9月27日晚,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和平路派出所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永昌路和乐巷一居民手机在其住处被盗。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当场抓获与失主同租一院的犯罪嫌疑人。

        大众网菏泽9月28日讯(记者 荆鹏飞 通讯员 李增强)9月27日晚,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和平路派出所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永昌路和乐巷一居民手机在其住处被盗。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当场抓获与失主同租一院的犯罪嫌疑人。

        27日22时30分左右,租住在永昌路和乐巷的周某,回到住处发现其房间窗户玻璃被卸,窗外放置一板凳。周某慌忙进屋检查,发现其诺基亚手机被盗。此时,与其同院租住的崔某欲携行李离开。周某见崔某神色慌张,怀疑手机被盗与崔某有关,遂将其拦下质问,并拨打110报警。

        23时左右,和平路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值班所长张文勇带领民警王福鹏立即赶赴现场,其时周某正与崔某争执不下。

        民警立即对现场加以控制,并对现场进行勘查。在现场窗户下的板凳上,民警发现一明显足迹,经比对,该足迹与崔某所穿鞋子特征吻合,遂将足迹提取,并将崔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崔某不得不交待其违法事实。现崔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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