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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十月终被规劝自首 称投案如同“回家”

2011-10-20 18:48:00 作者:荆鹏飞 王荣花 来源:大众网
“这十个月过得真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过年过节不敢回家,还得小心躲藏,怕被抓到。”10月9日,投案自首的石某在郓城县公安局陈坡派出所痛哭流涕地说。在陈坡派出所民警持续努力下,一起故意伤害逃亡十个月的案件终于画上一个句号。

        大众网菏泽10月20日讯(记者 荆鹏飞 通讯员 王荣花)“这十个月过得真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过年过节不敢回家,还得小心躲藏,怕被抓到。”10月9日,投案自首的石某在郓城县公安局陈坡派出所痛哭流涕地说。在陈坡派出所民警持续努力下,一起故意伤害逃亡十个月的案件终于画上一个句号。

        去年12月8日,石某在郓城县陈坡乡驻地一羊肉馆喝酒期间,与同桌吃饭经人介绍认识的陈坡乡村民史某发生口角直至相互殴打。史某的弟弟史某某闻讯赶到后,被石某随手操起的菜刀砍至轻伤。案发后,石某开始了长达十个月的潜逃,其在陈坡乡驻地经营的一家装修门市部也由此关门停业,陈坡派出所民警在立案侦查的同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网上追逃,但一直没有抓获嫌疑人。

        “清网行动”开展以来,陈坡派出所按照郓城县公安局党委的部署要求,自7月28日持省公检法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敦促各类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开始,进行了持久的登门规劝自首工作。在此后的72天里,陈坡派出所民警数次前往石某家中摸排走访,做其家属工作,劝石某投案。

        由于石某在家系独生子,其父母双亲均已去世,其妻又是一位农村妇女,能够围绕石某做工作的人员和途径少之又少。为敦促石某尽早归案,派出所联合村委不厌其烦地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想方设法,另辟蹊径,打听到石某连襟的信息,让其连襟和妻妹做石某家属的说服工作。期间,派出所民警多次登门,从其家经营门市做生意说起,说清讲透和气生财及从长计议的道理。同时,派出所又把石某在村里是单门独户、受害方系同乡乡亲,不宜长期潜逃等现实设身处地地罗列给对方。为打消石某的后顾之忧,在民警主持下,犯罪嫌疑人石某家属与伤者达成民事赔偿协议。陈坡派出所的做法深深打动了对方,愿意配合公安机关联系和劝说石某归案。

        据石某交代,事发后坐车逃到外地,怕暴露身份,他只能打些短工来维持生活,当他知道自己已被网上通缉后,也不敢去任何需要使用身份证的地方,整日里东躲西藏,心惊胆战,这一躲就是十个月。今年10月9日,石某知道民警多次前往家中做工作并积极帮他争取宽大处理时,在家人的陪同下,终于投案自首。

        从第一次持《通告》登门规劝到石某投案自首,前后历时共72天时间。目前,石某已被郓城公安机关依法取保侯审。

     

    (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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