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文执局举行在线交流活动 为网友解疑释惑

2017-08-15 10:3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孔祥申

在线交流活动现场

菏泽市文化执法局副局长贾海龙(后右)与相关科室负责人一同查看网友们提出的问题

  大众网菏泽8月14日讯(记者 孔祥申)昨天下午,菏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做客大众社区菏泽论坛(http://bbs.dzwww.com/thread-57211443-1-1.html),就文化市场相关问题与网友“面对面”交流,一小时内与网友互动40余次,就网友们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下午3时,市文化执法局副局长贾海龙携相关科室负责人准时上线,等待网友们发问。与此同时,众多网友也迫不及待的提出自己关心的问题。一小时的在线交流活动,网友们热情高涨,与文化执法局互动频繁,共提出问题20余个,涉及网吧经营、图书经营、演出娱乐等多个方面。针对网友们的提问,市文化执法局参与在线交流的工作人员均给予认真答复。

  有网友提问,“擅自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会有什么处罚?”对此,菏泽市文化执法局回应道,《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请问非法出版物指什么意思?我自己想出本书,分给员工和朋友,这样可以吗?”“检查网吧都是检查哪些内容呢?如果有违法的情况存在,会有什么样的处罚?”网友们的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市文化执法局工作人员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回答,为网友们解疑释惑。

  据了解,目前,菏泽的演出、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美术品销售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非法安装、擅自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等均属于文化市场的管辖范围,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市民均可通过拨打0530-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附部分在线交流问题:

  1、问:现在很多微信公众号为了博取眼球,标题封面都采用了具有淫秽挑逗的字眼和图片,建议这类公众号都进行封杀!

  答:微信公众号发布不良信息情况,因这种发布形式具有跨区域跨行业特点,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在职权范围内严厉查处。

  2、问:请问非法出版物指什么意思?我自己想出本书,分给员工和朋友,这样可以吗?

  答:非法出版物是指不是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出版物,以及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出版物。出书不对外发行和销售,属于内部资料,应到市文广新局办理相关手续。

  3、问:检查网吧都是检查哪些内容呢?如果有违法的情况存在,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答:主要检查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接纳未成年人,如有违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责任编辑: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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