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法院公开审理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8-11-26 15:2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韩文通

庭审过程

3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大众网菏泽11月26日讯(记者 韩文通)11月26日上午,牡丹区法院对王某恩、王某运、王某民等3人涉恶势力犯罪案进行公开审理。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勇担任审判长,与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芳春和刑一庭庭长郭萍组成合议庭,区检察院检察长时维建出庭支持公诉,区委政法委书记刘广珍、区人大法工委等相关同志参加旁听。

  王某恩系牡丹区李村镇村民,王某运、王某民系牡丹区高庄镇村民。王某恩、王某民于2008年伙同他人经营菏泽市牡丹区李村镇至菏泽市汽车总站的客运车队,为阻止其他车辆争夺其客源,王某恩纠集王某运、王某民等人长期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其他车辆司机,不准其他车辆接客,从而达到垄断该线路客源的目的,形成恶势力。王某恩自经营车队以来, 纠集王某运、王某民等人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出租车司机李某波等人,致使出租车司机无法正常载客,严重影响群众出行。

  上述事实,由公诉机关提供并经举证,举证证据来源合法,能相互印证。公诉机关认为3被告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持续了1小时30分钟。庭审中,法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辩论,3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休庭后,合议庭进行了认真评议。

  法院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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