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交警解群众燃眉之急 救助事故伤者十万余元

2021-08-26 17:28:4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广辉 刘莹徽

事故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广辉 通讯员 刘莹徽 定陶报道

  一直以来,定陶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一贯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进一步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事故受伤群众及时申领救助基金,极大解决了群众的燃眉之急,得到群众好评。

  2021年7月7日09时27分,石某梅驾驶四轮电动轿车牵引程某玉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在定陶区孟海镇苗古店桥北侧自南向北行驶时,与自北向南行驶的白某本驾驶的无号牌货车相撞,致程某玉受伤,车辆损坏。

  经定陶区人民医院检查诊断,此次事故造成程某玉右下肢术后皮肤坏死,右第4近节指骨骨折,多处软组织疾患,右趾骨骨折,左坐骨骨折,双小腿肌间静脉血栓。定陶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一方面积极走访周边群众调查取证,一方面走访医院了解伤者伤情。民警了解到伤者的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巨额的医疗费用后,向领导做了详细汇报,根据法律规定为伤者及时申请了救助基金,开启了绿色救助通道。日前,定陶交警为伤者申请的十万余元救助基金已到伤者医疗账户,伤者的病情也在逐步好转。

  据悉,救助基金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规定的一项新制度。这项制度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建立这项制度,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在制度设计上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关爱和救助,是一种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初审编辑:梁永琪

责任编辑: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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