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检法连线“云”庭审,正义“隔空”上线

2020-03-18 09:27:00 来源: 大众网菏泽·海报新闻 作者: 徐伟峰 张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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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庭审现场

  大众网·海报新闻郓城3月18日讯通讯员 徐伟峰 记者 张广辉“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3月16日,由菏泽市郓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苏某某涉嫌诈骗案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郓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化珍“线上”出庭支持公诉,郓城法院院长崔冰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被告人通过远程视频“隔空”参加庭审。 

  疫情当前,骗取被害人50余万元 

  2月1日至2月6日,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在没有进货渠道和进货能力的情况下,虚构自己有稳定、充足口罩货源的事实,以发送医疗物资照片、快递发货单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郑某某信任,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多次收取郑某某口罩货款和定金共计人民币50余万元,后将被害人手机、微信拉黑,拒绝与被害人联系。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被告人苏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经审理,郓城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被告人苏某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云庭审不让正义因疫情防控受影响 

  此案案发后,郓城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疫情期间涉疫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菏泽市检察院指导下,根据“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及省、市检察院相关工作意见,制定方案,组织专人办理案件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检察人员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帮助公安机关快速收集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证据,并协助公安机关追回并返还被害人大部分损失,切实做到快捕快诉,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检法两院经过协商,精心拟定开庭预案,建立了疫情期间办案“云庭审模式,不让正义因疫情防控而受到影响。 

  庭审借助远程视频,公诉人、法官与看守所的被告人进行实时对话。整个审理过程严肃高效,庭审画面清晰流畅,在保证庭审质量的同时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

责任编辑: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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