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山东省属79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正处“进行时”。据梳理,这79家将转企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中,招待所和研究院(所、中心)的数量达28个,超过此次转企单位总数的三成。在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问题上,转制单位将按相关政策规定计算转制人员、内退人员、原离退休人员、辞职人员的转制待遇及所需费用。
在上述79家即将转企的事业单位中,有8家是招待所。另外,济南东郊饭店、济南山东宾馆、北京泰山饭店这3家有着事业单位身份的“老牌”饭店(宾馆)也将与这些招待所一起完成转制。
即将转企的研究院(所、中心)的数量比招待所更多,有大众日报社新闻研究所、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等20家研究院所。
此外,山东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的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济宁这5个分局,以及省农业科学院印刷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刷所、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印刷所、大众日报社印务中心这4家印刷所(印务中心),也将由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变身”为企业。
在事业单位转企的进程中,单位人员最为关心的,往往就是人员的安置以及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问题。而在这一方面,山东已经给出了操作的大方向。
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上述79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将组织转制单位拟定转制方案,并将方案上报,这些工作会在8月20日前完成。方案的批复,则会在10月20日前完成。
在转制方案获批复后,这79家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的转企工作将真正“动起来”。在大家普遍关心的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问题上,转制单位将按转制基准日(省政府批复转制方案之日,就是转制单位转制基准日)确定转制人员、内退人员、原离退休人员、辞职人员,并根据政策规定计算不同人员转制待遇及所需费用。省人社厅则将组织对转制单位相关人员信息及待遇等情况进行审核,核准后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专类登记和管理,其中,驻济的转制单位由省社保经办机构具体办理(工伤保险除外),驻济以外的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