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0-5122000
微信:dzw5122000
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
QQ截图20140707200156.jpg
有图有真相,14幅图告诉你我们的价值观。
QQ截图20140701154955.jpg
今年3月28日,菏泽市委书记于晓明在党的群众...
1011.jpg
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向污染宣战”,为...
未标题-2.jpg
坚持正风肃纪,治理“庸懒散、奢私贪、蛮横...
菏泽大众网
首页 > 要闻
菏泽:汽车销售须明码标价 禁止十类不当行为
2014-07-29 19:05:00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作者:聂冬梅
记者今日获悉,菏泽市汽车行业协会联合物价局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销售明码标价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销售汽车的经营者,在销售汽车和提供其他服务收费及代办服务收费时,必须按照菏泽市物价局监制的标价方式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在汽车销售和提供服务时,不得发生十类不正当价格行为。

  大众网菏泽7月29日讯(见习记者 聂冬梅)记者今日获悉,菏泽市汽车行业协会联合物价局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销售明码标价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销售汽车的经营者,在销售汽车和提供其他服务收费及代办服务收费时,必须按照菏泽市物价局监制的标价方式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在汽车销售和提供服务时,不得发生十类不正当价格行为。

  这十类不正当价格行为分别是:一、不明码标价;二、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三、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四、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五、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六、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七、凭借自身有利条件,强行服务获利,或者以指定消费的方式,强制消费者接受其商品与服务价格;八、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九、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快上涨;十、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想随时随地随手掌握更多菏泽资讯,请关注菏泽大众网公众微信(dzw5122000)或官方微博(@大众网菏泽频道);想爆料?请登录“大众社区-菏泽论坛 http://hz.dzwww.com),或拨打新闻热线0530-5122000
责任编辑:刘文正
本文相关阅读


娱乐
社会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菏泽新闻
重磅专题
新闻视频
大家在看
精彩推荐
论坛热帖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4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 webmaster@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