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处的井盖下陷高度已达成年男子脚踝处
陈先生从齐鲁医院拿到女儿的死亡医学证明书
大众网菏泽8月15日讯(记者 张鹏)8月4日,菏泽市民陈先生一家三口骑电动车经过一处下陷井盖时摔倒,他一岁的女儿受伤严重,颅内出血,不幸于8月9日死亡。陈先生认为菏泽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没有尽到维修管理井盖的义务,欲将其告上法庭。
电动车轧上下陷井盖摔倒,女婴救治无效死亡
今天上午,陈先生带着大众网记者来到事发现场,讲述了事发经过。
陈先生介绍,8月4日晚11点多,他们一家三口骑着电动车路过永昌路一处下陷的井盖,车子的后胎经过落差处时,突然的颠簸导致妻子和女儿摔下来。 “回家后仅10分钟左右,我女儿就开始呕吐。”陈先生介绍,之后他立刻将女儿送往菏泽市中医医院做检查,发现是颅内出血后,便把女儿转到了菏泽市立医院,并做了手术。8月9日,因伤势严重,陈先生的女儿从菏泽市立医院转至济南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治疗,当晚,院方宣布其女儿临床死亡。
今天上午,陈先生向大众网记者展示了其女儿的死亡医学证明书,上面对死亡原因的表述为:呼吸循环衰竭。
夫妻俩欲将市政管理处告上法庭
大众网记者在现场看到,此处井盖下陷约8公分左右,井盖附近仍留有血迹。陈先生认为,他们一家人摔倒是由下陷的井盖引起,菏泽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应对其女儿的死亡承担相应责任。
8月13日,陈先生以菏泽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没有尽到维修管理井盖的义务为由,向牡丹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讼申请。
“法院说缺少派出所的相关证明和死亡医学证明书,暂时还不符合立案的条件,让我们继续搜集证据。”陈先生说。
就此,牡丹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王燕翔告诉大众网记者,陈先生女儿因下陷井盖摔伤致死一事如果要立案,还需要公安机关提供出警证明和事发现场照片,“现在处于立案前取证阶段。”
为搜集相关证据,昨天,陈先生夫妇一起来到济南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拿到了院方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
市政管理部门回应:可按照法律程序走
陈先生对大众网记者说,为了调查取证,他们已经到过菏泽市交警部门,并在交警大队见到了事发时的视频。
对于起诉菏泽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陈先生表示,“只是希望法律能够还我女儿一个公道。”
就此事,大众网记者联系了菏泽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一位负责人。“他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事发路段有监控,就需要交警部门调取监控录像还原事实,一切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走。”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并不能确定事故是单位工作失职导致,只能等待事情真相的还原。
大众网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