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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芳 菏泽报道
11月2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菏泽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经市政府同意,菏泽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制由连续缴费机制调整为累计缴费机制,缴费机制调整后,中断缴费的参保人员,在正常缴费期间可享受正常医疗保险待遇。
据了解,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人员,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论是否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用人单位均应当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直至达到退休年龄并符合年限认定条件后方可停止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参保人员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造成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年限不足两年,因就业等个人状况变化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自续保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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