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徐德波
责任编辑:刘进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周琛 刘超越 菏泽报道
2月25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接到网友王女士反映,自己的爱车在菏泽市城区一公共停车场内撞上了商家私自设立的地桩,致使车辆发动机油底壳破损。随后,王女士便找到该商家理论,遭到拒绝后,王女士便向大众网·海报新闻求助,经过记者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对此,菏泽市开发区城管执法大队表示,公共停车场内私自设立车辆地桩或地锁属于违法行为,若劝阻不听会被依法强拆并处罚款。
王女士:私设地桩属于违法行为 且处于视线盲区 应由商家赔偿损失
2月17日晚7时许,王女士从菏泽市城区中央公馆小区外围的商铺下班后准备驱车返回定陶区的家中,由于中央公馆外围停车场内车辆繁杂,十分拥挤,王女士在与其他车辆会车时碰撞到停车场内的地桩,致使车辆发动机油底壳破损,机油泄漏,车辆无法继续行驶。
“当时天已经黑了,而且我撞上的地桩只有20公分高,是一个正方形的坚固物体,处于我的视线盲区,一下就把我的车撞坏了。”王女士向记者介绍,事故发生以后,考虑到该停车场为收费停车场,理应对车辆负责,她就联系了停车场的物业,物业表示,该地桩是商家为了占据停车位私自设置的,需要自行联系商家协商。
“随后我就联系了私设地桩的商家,他们认为是我自己撞上了地桩才导致了事故发生,由于事故并没有发生在交警所管辖的道路范围内,我一时不知所措。”王女士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她每天在定陶和菏泽市区之间往返,多次转车导致日均通勤时间增加了两个小时,除此之外,她还承担了车辆拖车费100元,维修费用600余元。
商家:设置地桩是为了防止店铺门前停车
设置地桩的商家是位于停车场拐角的乐步-奥特莱斯换季优惠店,事故就发生在该店铺门口。25日,记者进行采访时看到,菏泽市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已经对该店铺门前的地桩进行了拆除,地面上还留有此前地桩打孔的痕迹,但是该店铺已经重新安装了新的地桩。
“这个停车场车太多了,我们设置地桩是为了防止店铺门口停车,毕竟我们还要做生意,而且我们是在物业的同意下完成的,除此之外,我们还在门口画上了网状线。”乐步-奥特莱斯换季优惠店(中央公馆店)工作人员说。
然而,该停车场物业管理方很快否认了店家这一说法。“我们物业并没有同意商家在停车场里设置停车桩,也不会同意任何商家这样做,并且我们发现之后也通知商家拆除了。”停车场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
执法部门:私自设立车辆地桩或地锁属于违法行为 已进行强制拆除
公共停车场内发生事故由谁管理?私自设立车辆地桩是否合理?王女士的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带着这些问题,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分别联系到了菏泽市交警支队、菏泽市开发区城管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
“中央公馆的公共停车场不属于交警管理,建议王女士与商家进行协商或双方在法院进行调解,也可以联系城管部门对地桩进行清理。”菏泽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占用城镇道路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置其他设施。对巡查发现存在影响市容交通,占用城镇道路和公共场地违规设置的岗亭、地锁、地桩、U型管、道闸、交通地桩、缆绳及其他障碍物的违法情况,责令其限期拆除。对劝不听、治不理的将依法强制拆除,并处罚款。”菏泽市开发区城管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目前,城管执法队员已经对乐步-奥特莱斯换季优惠店(中央公馆店)门前的地桩进行了强制拆除。
“经过记者调解,我们双方达成了共识,店家愿意给我承担300元的修车费用,非常感谢大众网记者的报道采访。”王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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