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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梁永琪 菏泽报道
12月30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2023年1月1日起,菏泽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有变化。
根据《关于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2号)之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菏泽市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由原12个缴费档次调整为8个缴费档次。调整后,全市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统一设定为每年100元、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结合菏人社规【2018年】2号文件规定,政府对参保人给予的缴费补贴调整为:对选择500元(不含)以下标准缴费的,补助标准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标准缴费的,补助标准每人每年60元;对选择800元、1000元标准缴费的,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00元;对选择3000元标准缴费的,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50元;对选择50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补助标准每人每年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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