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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20处湿地纳入省级保护 将建湿地生态补偿制度

2015-02-26 08:45:00来源:大众网 作者: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全省湿地公园保护计划,菏泽市共有20处湿地列入省级重点湿地保护工程,今后将采取抢救性保护、修复与治理、污染控制等人工适度干预措施进行重点保护。
      大众网菏泽2月26日讯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全省湿地公园保护计划,菏泽市共有20处湿地列入省级重点湿地保护工程,今后将采取抢救性保护、修复与治理、污染控制等人工适度干预措施进行重点保护。
      这20处湿地包括10处湿地公园和10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10处湿地公园包括: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万福河省级湿地公园、鄄城雷泽湖湿地公园、东明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庄子湖省级湿地公园、单县黄河故道湿地自然保护区、浮龙湖国家湿地公园、东舜河省级湿地公园、曹县黄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定陶县菏曹运河湿地公园。
      10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包括:牡丹区赵王河、安兴河、沙土镇生态湿地,定陶县新河湿地,单县东沟河湿地,成武县文亭湖北区,巨野县老洙水河湿地,郓城县宋金河湿地,东明县五里河湿地,曹县四季河湿地。
      根据保护计划,菏泽市将实行多元投入,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把湿地保护管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综合运用财政、税收和市场手段,协调湿地生态系统利益关系,形成奖优罚劣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责任编辑:郭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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