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0-5122000
微信:dzw5122000
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
ss1.jpg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彰...
1111111.jpg
8月底9月初的每个周里,菏泽的新闻发布会都在...
1011.jpg
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向污染宣战”,为...
2_副本.jpg
菏泽市食药监局极力构建“社会共治”的食品...
菏泽大众网
首页 > 重磅专题 > 2014专题 > 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听民生线下解民忧 > 头条
过期药品咋回收?菏泽食药监局上线大众论坛解读
2014-12-27 16:08:00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作者:田兴
今天上午,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史先成带领相关科室,及山东联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青峰做客大众论坛(http://bbs.dzwww.com/thread-46033869-1-1.html),解读昨日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过期药品回收活动获得网友认可和支持。

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史先成(左)、药品市场监管科科长李民(右)正在与网友互动交流

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史先成(左)、药品市场监管科科长李民(右)正在与网友互动交流

山东联众医药连锁公司总经理李青峰正在回复网友提出的问题

山东联众医药连锁公司总经理李青峰正在回复网友提出的问题

交流现场

交流现场

    大众网菏泽12月27日讯记者 田兴今天上午,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史先成带领相关科室,山东联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青峰做客大众论坛(http://bbs.dzwww.com/thread-46033869-1-1.html 解读昨日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过期药品回收活动获得网友认可和支持。 

    食药监局年末“送大礼” 过期药品回收支持度高涨 

    昨天上午,菏泽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在长途汽车总站广场启动,菏泽城区30家联众药房接受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牌,符合条件的过期药品可以回收并兑换代金券 

    不少网友对此表示支持。网友“老白的酒”发帖称:“这个活动搞得好嘛,食药局最近可谓重拳出击啊,微信答题、网上交流、过期药品回收、加上之前的牛羊肉治理、校园周边小食品的治理,你们打出了一个组合拳!希望自己在菏泽不出一次食品安全事故,不买到一次假药。 

    过期药品回收无时间限制 最小包装完好 

    网友“华丽的蜕变”发帖询问:过期药有时间限制吗?如果是2000年以前的可以吗 

    对此,李青峰表示,过期药品没有时间限制,但必须最小包装完好。 

    网友“rewind”表示,家里面有一些药没包装了,能不能回收啊? 

    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应称,根据《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过期回收的药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超过药品有效期或已经失效的,二是要药品的最小包装完整,三是只对居民家庭和个人,不对组织和单位。拆除包装的药品由于无法确定效期及无法核定价格,无法按比例进行补偿,因此,回收的药品要求最小包装完整。如果家里确实有较多的拆除最小包装的药品,为避免家人误服或对环境造成污染,可以到定点回收药店进行无偿回收。 

    回收的药品去哪了?定期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有网友发帖提问:回收的药品都去哪儿了? 

    对此,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应称,回收家庭过期药品有严格的管理措施,菏泽食药监局制定了《菏泽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管理办法》,对定点单位要求实行三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箱存放、专册登记。 

    菏泽食药监局专门设计制做了过期药品回收箱,一旦投进,无法取出,箱体钥匙由工作人员保管。定期与定点回收单位进行认真清点交接,双方签字后收回食品药品监管局存放,定期联合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定点回收活动目的之一也是为了防止过期失效药品重新通过非法回收渠道流入社会。 

  想随时随地随手掌握更多菏泽资讯,请关注菏泽大众网公众微信(dzw5122000)或官方微博(@大众网菏泽频道);想爆料?请登录“大众社区-菏泽论坛 http://hz.dzwww.com),或拨打新闻热线0530-5122000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靳红标
本文相关阅读


娱乐
社会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菏泽新闻
重磅专题
新闻视频
大家在看
精彩推荐
论坛热帖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4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 webmaster@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