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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日起实施 露天烧烤将被罚
2016-10-31 18:02:00 来源:大众网 作者:苏龙生

  大众网菏泽10月31日讯(记者 苏龙生)今天,大众网记者从菏泽市环保局获悉,自11月1日起,山东省范围内将全面实施《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分5章81条,全面规范了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露天烧烤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

  燃煤污染防治:淘汰、拆除不达标燃煤小锅炉

  在燃煤污染防治方面,《条例》主要规定了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煤炭消耗总量控制制度;二是民用散煤管理和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制度;三是燃煤锅炉整治,明确要求淘汰、拆除不达标排放的燃煤小锅炉等,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四是明确燃煤机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要求,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当优先安排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发电上网;五是对燃煤炉窑、煤气发生炉等设施的污染防治作了规定。

  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水泥等工业项目

  在工业及相关污染防治方面,《条例》从六个方面进行规定:一是加强源头控制,明确要求县以上政府应当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制定产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工业项目,并对城市建成区及其周边的重污染企业,逐步实施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二是对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单位和易产生泄漏的石化、重点有机化工等工业企业的污染防治作出规定;三是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防治提出要求;四是对恶臭污染防治作出规定,明确规定垃圾处置场、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应当设置合理防护距离;五是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污染防治提出要求;六是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管理以及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等进行了规范。

  推广节能环保型、新能源机动车

  在机动车船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方面,《条例》主要规定了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绿色交通、绿色出行作出了规定;二是明确了省政府在组织推行高品质车用燃油、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机动车、淘汰高油耗高排放机动车等方面的具体职责;三是对机动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达标排放予以明确;四是对岸基供电设施建设和岸电使用提出具体要求;五是对船舶作业予以规范,禁止机动船舶在内河水域焚烧船舶垃圾,禁止载运危险货物的机动船舶在城市航道、通航密集区等内河水域进行清舱或者驱气作业。

  规范矿山开采污染防治

  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条例》主要规定了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和相应的防尘抑尘措施;二是对推行机械化清扫保洁和冲刷清洗作业提出要求,防治路面清扫作业产生的扬尘和污染;三是对砂石、土方、矸石、尾矿、废渣等的资源化处理、综合利用和存放进行规范,并对运输渣土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进行严格规范;四是对有关企业和港口、码头、车站的物料堆放场所的污染防治进行规范;五是对垃圾填埋场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污染防治进行规范;六是对矿山开采污染防治予以规范。

  露天烧开将被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城市露天烧烤问题,《条例》也作出了规定,城市政府应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在其他区域内烧烤的,应当使用无烟烧烤炉具。违反条例规定在禁烧区露天烧烤,将责令改正并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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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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