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梦婕宣布与荣信达解约
2010年,李少红拍的新版《红楼梦》捧红了“宝玉”杨洋、“黛玉”蒋梦婕等人。去年4月,“宝玉”杨洋宣布与李少红和李小婉等合开的荣信达公司解除经纪合约,昨日“黛玉”蒋梦婕发表声明,称已与经纪公司荣信达解约,并在3月26日委托律师递交解约函,北京仲裁委员会已经于2015年3月31日正式受理该案。
合作7年从未看过合同
在声明中,蒋梦婕首先提到感恩在荣信达公司的过往七年,并觉得是个人成长的宝贵财富。接着话锋一转,称自己其实很早就有了解约的想法,还“控诉”自己和荣信达合作的7年间,从未看过一份演艺活动的聘用协议,也经常在剧组开机在即,无法熟悉剧本的情况下,被仓促安排演艺工作。对于坊间流传的蒋梦婕涉及的负面潜规则传闻,蒋梦婕表示自己曾跟公司签署协议,要求公司澄清,但公司却并未采取任何正式行动,这让她非常失望。
荣信达方面暂不回应
此前杨洋解约一事生出颇多波折,李少红近期还在状告欢瑞违规使用自己公司艺人,如此看来蒋梦婕的解约也未必会那么顺利。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王军律师接受采访时,称蒋梦婕的合同与杨洋是一模一样的,根据仲裁表明,蒋梦婕的经纪约在律师函送达荣信达之时就已经解除,只不过要通过仲裁确认解约事实而已。荣信达方面应该也已经收到通知,但目前还没有对仲裁进行答辩。
有媒体向荣信达老板之一的李小婉求证,但她一听到记者询问,便立即打断说:“我们周一开例会,能不接你电话吗?”随后,便挂断了电话。荣信达公司管理艺人经纪事务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老板要求他们暂时不能回应此事,过几天才能给出相关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