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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购车摇号新政:两月一摇 25次不中者中签率翻倍

2013-11-30 11:04:00 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网
(汽车频道 刘博)昨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核算下来,明年起每月新增小客车指标由原来2万个减少至1.25万个,中签比例将会更低。

      中新网北京11月29日电 (汽车频道 刘博)昨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从明年起到2017年,北京市新增小客车指标共60万个,平均每年由现行的24万个减少到15万个,平均每月减少至1.25万个,其中新能源车指标占到整体指标额度的28%。摇号也由现在每月一次改为每两个月举办一次。同时提高久摇不中者的中签率,新增非法转让购车指标管理规定: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出借指标将会被收回,且三年内不得申请。

      未来四年新增购车指标60万个 平均每年减少9万

      《细则》规定,从明年起到2017年,北京市增量小客车指标额度共60万个,从而使机动车保有量到2017年底不超过600万辆。

      《细则》中提出,北京市小客车年度指标配置总量减为15万个,确保2017年机动车保有量不超过600万。从明年起到2017年,增量小客车指标额度共60万个。年度配置指标总量由24万个减少到15万个,从而使机动车保有量到2017年底不超过600万辆。在制表结构构成上增加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类别并逐年增加所占比例,60万个增量小客车指标额度中,17万个为新能源小客车指标。

      核算下来,明年起每月新增小客车指标由原来2万个减少至1.25万个,中签比例将会更低。

      明年1月起每两个月摇号一次 新能源车指标占28%

      根据细则,从明年起,个人和单位的“普通指标”、“示范应用新能源指标”周期统一为每两个月一次,逢双月26日组织摇号;指标申请和审核的时间不变,仍为每月8日前接受申请、25日公布审核结果。每次摇号将产生2.5万个中签指标。

      从明年起至2017年四年间,增加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类别并逐年增加所占比例。60万个增量小客车指标额度中,43万个是普通小客车指标,17万个是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同时购买新能源车单设摇号池。

      在指标结构构成上,这17万个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不会平均分配到今后四年中,而是按照2万、3万、6万、6万的渐进式发展。其中,个人和单位(包括营运车)各占50%。相应地,43万个普通小客车指标在今后四年中分别是13万、12万、9万、9万。从而严格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的同时,逐步优化机动车能源结构。

      根据《细则》,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单设摇号池,申请条件与普通指标条件一致。若申请数量少于当期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额,将直接配置。若申请数量超过当期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额,则摇号配置。凭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可以购买列入《北京市当期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中的纯电驱动小客车。

      久摇不中者将提高中签率 非法转让指标三年不得再申请

      《细则》中规定,此前参加摇号25次(含)以上未中者将提高中签率。将根据个人参加摇号的累计次数设置阶梯中签率,累计参加摇号24次(含)以内未中签的,中签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累计参加摇号25次至36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档期基准中签率的2倍;累计参加摇号37次至48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档期基准中签率的3倍,以此类推。

      另外,为了防范并打击少数企业和个人通过非法转让指标不当获利的行为,调控政策将做出明确规定:指标确认通知书只能有指标所有人本人使用,对于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出借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或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收回已取得的配置或更新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中新网汽车频道)

        原链接:http://finance.chinanews.com/auto/2013/11-29/55599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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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嵩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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