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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瞒老伴卖房给保姆

2013-10-11 09:33:00 作者:裴晓兰  来源:京华时报
李老汉将自家房屋以13万元的价格卖给保姆,其老伴起诉后,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保姆于是起诉索要房款。经反复劝说,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李老汉一次性支付谢某购房款8万元,双方互不追究。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李老汉将自家房屋以13万元的价格卖给保姆,其老伴起诉后,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保姆于是起诉索要房款。近日,经通州法院执行,李老汉给付保姆8万元。

     

      谢某于1995年至1997年间在李老汉家做保姆,照顾膝关节做过手术的李老汉。2004年,谢某与李老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13万元的价格购买李老汉名下的一居室房屋。之后,李老汉的妻子以自己不知情为由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合同无效,该诉求获得法院支持。

     

      此后,谢某将李老汉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购房款13万元,最终胜诉。因李老汉未履行判决,谢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委托律师处理此事。李老汉向法官表示,双方并不存在真实的房屋买卖行为。因谢某一直照顾他,渐渐产生了感情,他遂将所有的财产都交由谢某管理。谢某曾答应照顾他一辈子,作为回报,他答应将房屋赠给谢某。谢某担心口说无凭,要求他写一张购房款收条。但法官认为,李老汉的辩解没有任何证据佐证,且收条是其亲手所写,生效判决需要履行。

     

      法官随后和谢某的代理律师沟通,称李老汉年逾七十,患有严重心脏病,每月有两千多元的退休金,案件执行存在一定困难,希望双方尽量达成和解。经反复劝说,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李老汉一次性支付谢某购房款8万元,双方互不追究。

     

        原链接: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3-10/11/content_313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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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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