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0-5122000

通讯员qq群:162622105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健康卫生 > 菏泽卫生

看病四费合一 济南社区卫生中心有望"6元标准"

2013-02-22 11:37:00 作者:  来源:新华网
20日,国务院公布《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基金支付比例较低的地方,一般诊疗费标准也将从低核定,最终个人支付部分不得超过2元/人次。

      20日,国务院公布《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对此,市医改办副主任张佩渠表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一般诊疗费的草案已拟定,目前正在协调,费用标准初步拟定也为6元。

      20日,国务院公布《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挂号、诊查、注射、药事服务将"四费合一",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原则上10元左右。记者获悉,山东2011年就明确一般诊疗费不得超过10元/人次。目前,济南市村卫生室已执行一般诊疗费6元/人次的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暂未实施,但相关实施草案已制定。

      山东规定

      医保报销 个人支付不超2元

      "一般诊疗费"收多少合适,会不会增加患者负担?这是政策执行的关键。

      国家医改新政提出,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原则上10元左右,要严格落实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政策,将其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支付。

      2011年,山东省物价局就曾会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通知称,综合考虑到药品减收影响和财政补偿政策,在坚持公益性、成本补偿性和不增加群众现有负担的原则,一般诊疗费最高10元/人次。

      山东明确,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人员,在由政府举办的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基本医保门诊统筹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基金支付比例较低的地方,一般诊疗费标准也将从低核定,最终个人支付部分不得超过2元/人次。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网友热帖

重磅专题

记者调查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