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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筹资1.2亿提高优抚补对象补助标准

2013-11-25 11:26:00 作者:陈灏  来源:新华网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省今年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高出国家标准近1000元。山东省还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和涉核等退役人员、建国前入党的农村党员等类别的优抚对象提高补贴标准。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省今年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高出国家标准近1000元。山东省还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和涉核等退役人员、建国前入党的农村党员等类别的优抚对象提高补贴标准。

      原标题:山东省财政筹资1.2亿提高优抚补对象补助标准

      新华网山东频道11月23日电(记者陈灏)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省今年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高出国家标准近1000元。

      近年来,山东省对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山东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的标准调整后,残疾军人、烈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等优抚对象的生活标准将比去年提高15%,在乡复员老军人每人每月将提高70元,抗战时期入伍的退伍军人每人每年的补助将从不低于6880元提高到7720元,其他时期入伍的退伍军人补助将从不低于6380元提高到7220元,均比中央补助标准高出近1000元。

      此外,山东省还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和涉核等退役人员、建国前入党的农村党员等类别的优抚对象提高补贴标准。目前,山东省财政安排的1.2亿元资金已下达各地,将惠及各类优抚对象59.4万人。(完)

初审编辑:张蕾
责任编辑: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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