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男子利用其表弟提供伪造的菏泽市开发区某汽车服务部营业执照,虚构借款理由,向菏泽某金融机构贷款20万供其表弟使用。贷款到期后,其表弟拒不归还并潜逃,该男子作为借款人先后偿还本金及利息23万,其表弟在逃两年后到公安牡丹分局投案自首。目前,两男子因骗取贷款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6个月并处罚金分别为1万元、1.5万元。
据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介绍,2012年4月,接到菏泽牡丹区某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报警称,菏泽牡丹区男子张某使用伪造的菏泽开发区某汽车装饰服务部营业执照向其贷款,贷款到期后,经多次催收未归还所欠贷款。
经民警查证,张某贷款时所提供的某汽车服务部营业执照属伪造,该营业执照由其表弟李某提供,而以张某名义贷出的20万由李某使用,案发后,李某潜逃。
“当时,他找我商量贷款时,考虑了很长时间,但碍于亲戚关系便答应了。”张某说,贷款到期后,他无法与李某取得联系,后来得知他逃跑了,“但是,由于我是贷款人,就开始慢慢偿还本金及利息。”他说。
据民警介绍,通过该金融机构提供的张某的银行卡历史交易明细得知,张某于2012年4月3日将19万元的贷款转账给李某,并分别于2013年8月31日、10月2日、10月15日分别偿还利息3811元、5357元、2682元,案发后,至2014年2月9日,张某共偿还本金及利息23万元。
2014年5月20日,在逃2年的李某主动到牡丹区分局吕陵派出所投案,供认了骗取贷款20万元,到期未还潜逃事实。(记者 赵念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