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济南09月02日讯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日前,笔者从菏泽市定陶县纪委获悉: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定陶县纪委监察局出台“十条禁令”,狠刹“两节”歪风。
据悉,“十条禁令”是指:严禁利用公款购买各类会员卡和代金券;严禁用公款吃喝和接受服务对象宴请;严禁收受或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商业预付卡(包括购物卡、购物券、提货单)等有价证券;严禁利用公款购买月饼、烟酒和各类节礼;严禁违反财经纪律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各类私人会所;严禁赌博和搞各类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定陶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十条禁令”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对违纪问题严抓严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同时,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重要节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定陶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刘金生表示,“十条禁令”,即是安全“警示墙”,又是带电“高压线”,对双节期间出现的违纪行为,定陶县纪委监察部门将按照“一案双查”、“一岗双责”的要求,既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真正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