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原经营钢材生意,后因经营不善,不仅血本无归,还外欠他人钱款10万元。因实在筹不出钱款,该男子遂自导自演了一出抢劫戏,并报警称自己遭遇抢劫,10万元被抢走,以此逃避还款,不料仍被警方识破。目前,该男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巨野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6月28日22时15分许,家住金乡县羊山镇小屯村的李某拨打110称: 当天20时30分至21时许,他驾驶一辆昌河面包车从独山镇金山旅游路自西向东行驶,当行驶到独山镇林山村村南的金山旅游路中段时,有两名男子拦住其车辆对其实施抢劫。李某自称车玻璃被砸烂,胳膊被砍伤,10余万现金被抢劫走。
接到报警后,巨野县公安局独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同时,分管副局长带领刑警大队、技术大队的有关民警先后到达现场,经现场勘查、现场访问,发现作案现场和李某的伤情有伪造的嫌疑,民警将李某带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民警识破了李某自编自演的骗局。李某承认自己因做生意赔本,外欠他人10万元钱款,为了达到赖帐的目的,李某想到了报假警称自己被抢劫,不再归还10万元欠款的法子,结果仍被警方识破。
目前,李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警方已依法对李某作出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