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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男子冒充省公安厅工作人员行骗被刑拘

2013-11-23 20:42:00 作者:郭豪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姚某因做生意赔十多万元,谎称自己是省公安厅的工作人员,以帮人介绍工作为由,骗取财物5万余元,近日,巨野公安以诈骗罪将姚某刑事拘留。

    姚某骗取的苹果手机一直供自己使用

     

        大众网菏泽11月23日讯(记者 郭豪 通讯员 魏衍军 王有方)姚某因做生意赔十多万元,谎称自己是省公安厅的工作人员,以帮人介绍工作为由,骗取财物5万余元,近日,巨野公安以诈骗罪将姚某刑事拘留。

     

        打工相识的同乡,称能帮忙找工作

     

        35岁的姚某是巨野县永丰街道办事处庞庄村人,因做茶叶生意赔了十来万元,去年9月,他到山西省富士康工厂内打工,结识了同是巨野人的刘某。两个月后,两人相继离职,刘某回家找工作,姚某则继续在外地游荡。

     

        得知刘某急需找工作,姚某谎称自己已托关系进入省公安厅工作,并表示只要愿意花钱,就能把刘某安排到济南市公安局工作。禁不住诱惑的刘某相信了姚某的话,去年11月,刘某按姚某吩咐,给了他一个苹果手机和两斤白茶,共价值一万多元。

     

        拿钱不办事遭怀疑,原是冒充省公安厅工作人员行骗

     

        今年1月,姚某称需要“活动”,再次向刘某索要两万元。到了5月份,姚某又索要两万元,之后却表示“最近查得严,要等一段时间”。

        

        11月上旬,当姚某向已产生怀疑的刘某再次索要费用时,刘某报了案。随后,巨野县公安人员将姚某带回审讯。

     

        据巨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刘培岩介绍,经审讯,姚某承认自己因生意赔钱,谎称是省公安厅的,借找工作为由骗取财物,骗来的苹果手机自己正使用,钱已挥霍。

     

        “姚某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目前已对其刑事拘留。”刘培岩说。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郭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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