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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一路段惊现千米"玻璃渣" 疑货车夜间掉落

2013-12-17 13:47:00 作者:郭 豪  来源:大众网菏泽频道
“一路上全是玻璃碎渣,这是谁干的?太缺德了。”今天早上,菏泽市区广福大街的路面上覆盖了一层玻璃碎渣,过往车辆及行人纷纷减速避让,防止车胎被扎破。大众网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多位环卫工和附近居民,“玻璃渣”可能是当日凌晨5:20—7:20之间出现的,一位市民怀疑是从一辆货运车辆上掉落的,但未看清车型和掉落的东西。目前,交警、环卫、城管等部门正在寻找线索。

    交警清扫路口处的玻璃碎渣

    散落在公路上的玻璃渣

    玻璃渣散落的路面长达千米,一眼望不到头 

    过往车辆纷纷减速避让,防止车胎扎破

    环卫工人清除玻璃渣

    附近的商户也来帮忙清扫

     

    交警同志帮忙打扫玻璃渣

     

      大众网菏泽12月17日讯(记者 郭豪)“一路上全是玻璃碎渣,这是谁干的?太缺德了。”今天早上,菏泽市区广福大街的路面上覆盖了一层玻璃碎渣,过往车辆及行人纷纷减速避让,防止车胎被扎破。大众网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多位环卫工和附近居民,“玻璃渣”可能是当日凌晨5:20—7:20之间出现的,一位市民怀疑是从一辆货运车辆上掉落的,但未看清车型和掉落的东西。目前,交警、环卫、城管等部门正在寻找线索。

     

      “玻璃渣”散落近千米,车辆避让以防扎胎

     

      早上7点35分,大众网记者沿广福大街自北向南行驶,行至广福大街与中和路交叉口南200米出,看到路面上出现宽达3米的玻璃碎渣,很多车辆行至此处时减慢车速,车主不时探出头来查看情况,绕开路面上的玻璃渣,防止车胎被扎破。

     

      记者在现场发现,玻璃碎渣从北至南,一直延伸至牡丹区公安分局门口,“受灾”路面长度约1000米。

     

      时值市民上班高峰期,玻璃渣几乎“占用”一个机动车道,车辆扎堆至另外的车道,导致解放大街与中华路路口出现一定堵塞,执勤交警不得不一边清扫玻璃渣,一边疏导交通。

     

      事发凌晨,环卫工、商户质问“谁干的?”

     

      在牡丹区公安分局门口,环卫工人刘昌英正清扫路面,在过往车辆的车灯照射下,路面上的玻璃渣反射出点点星光。刘昌英将碎渣清理出一个个小堆,附近三四位商户都来帮忙,将成堆的碎渣转移至垃圾桶里。

     

      据刘昌英介绍,凌晨4时30分,她赶到此路段清扫街道,约5时20分返回家中做饭,她离开时,尚未看到抛洒碎渣的“可疑车辆”。“7点20分,我又来到这里,发现这里撒了很多玻璃渣,只好又重新打扫。”刘昌英说。

     

      牟女士是牡丹区公安分局附近的商户,她正帮刘昌英清除碎渣。面对记者采访,她气愤地说:“这么多玻璃碎渣在路上很危险,轻了扎破车胎,重则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谁这么缺德干出这种事?!”

     

      疑为货车夜间掉落,公安交警等部门正查找肇事车

     

      到底是什么车辆,又是谁制造这起公路“玻璃渣危机”?据附近经营早餐店的王先生介绍,早上5点多他起来准备营业,无意间透过门市的玻璃门看到一辆车经过,车上似乎有东西掉落。“当时天还没亮,没看清是什么样的车,也没看清掉落的东西是什么。”王先生说。

     

      随后,记者在现场又采访了多位晨练的居民及摊点老板,他们均表示未看到“可疑车辆”。

     

      据中华路与广福大街交叉口执勤的带班民警王善斌称,该车辆在上路行驶时,未尽到覆盖、密封杂物的义务,导致道路受污染,危机市民安全,他已将此情况上报大队领导,正在通过监控录像寻找该车,查出肇事车后将依法对其处罚教育。

     

      依据相关规定,运输车泄露或遗撒最高可处罚款3万元

     

      这类事件中肇事者将面临何种处罚?大众网记者就此采访了菏泽市牡丹区城管大队副队长张东来。他表示,此情况可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运输石、土方、渣土、混凝土、灰浆等散体、流体物质或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当对运输车辆采取覆盖、密闭措施,不得造成泄漏或者遗撒。

     

      “如违反该条例,可参照第五十一条规定,按照污染道路面积及污染程度处以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但罚款总额不得超过3万元。”张东来说,“我们将协同环卫办、交警等多个部门联合查找肇事车辆,并依法对其处罚。”

     

      大众网将继续关注此事。

初审编辑:丁厚勤
责任编辑: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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