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菏泽6月4日讯(记者 武霈)近日,网友“heze315”发帖,反映经济适用房价格不合理、不透明,且最终基准价格1899元超出了百姓心理预期等问题(http://bbs.dzwww.com/thread-44391505-1-1.html)。今天,大众网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针对网友提出的基准价格、楼层调节系数等问题,该局住房保障科一一作了解答。
基准价格是否合理?物价部门严格控制成本
每平1899元的基准价格是否合理,是网友和业主最关心的问题。
菏泽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科对此给出了解释:2014年5月26日,物价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成本监审有关规定,在严格审查项目开发企业所申报成本基础上,并对价格的形成因素征求市财政、国土、法制办及市和区地税等部门意见,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确定了亨达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1899元,储藏室销售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1200元。
据了解,目前,菏泽市区商品房均价在4200元左右,1899元的经济适用房不到商品房均价的50%。
未确定基准价前收取预付款是否违规?预售价格经批准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经济房管理办法》中规定:未确定经济房基准价,不准预售或销售。而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2503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凡不具备在开工前确定公布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以及已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经批准转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前,核算住房成本并提出书面定价申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报送有定价权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对此,网友提出疑问,是违规收款还是两个政策的不一致?住房保障科表示,亨达小区不具备在开工前确定公布住房价格条件,开工时成本只发生了一部分。在房屋预售前,开发企业按规定向物价、房管部门申报了住房成本,此时申报的住房成本仅仅是预算数据,不是决算数据。经市物价部门、房管部门批准确定了预售价格,待全部成本发生并完工后再按有关规定核定正式销售价格,正式销售价格确定后再收差额部分。
住房保障科进一步解释:“前期收取的预付款仅仅是一部分,待物价部门确定销售价格后再收取差额部分,这是根据亨达小区的实际情况按流程审批办理的,并不违规,最终基准价是1899元,分两次收取,并没有多收,希望业主能够理解。”
二楼、三楼价格高?楼层调节系数系公开公示
记者了解到,有部分网友反映楼层价格不一,二楼、三楼价格高,针对这一现象,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作出回应:楼层调节系数是选房时事先向广大群众公开的,整栋楼的增减系数为零,摇号时仅摇取了选房顺序号,根据顺序号由申请人自己挑选,如果挑选的楼层为正系数,当然价格高于负系数楼层,高于基准价,而负系数楼层则低于基准价。
该工作人员说:“以总楼层为六层的楼为例,二楼系数是正16%,也就是说每平方米2202.84元,高于基准价;六楼系数是负25%,也就是说每平方米1424.25元,因此,楼层价格是不一样的,你选的楼层好,付出的价格要高一些。楼层调节系数是选房前事先公开的,业主是自愿挑取的,所以在这方面,业主应该能够理解。”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接受群众监督
记者了解到,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应群众要求,在菏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公布了《菏泽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菏泽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菏泽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政策,欢迎群众查询,同时公布住房保障科电话5695969,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菏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网址:
http://www.hzfgj.com/